发布日期:2026-01-28 浏览次数:
大家真要这么认为,或许是你还真不了解刘邦。其实他年轻时,也曾潇洒过,自己还亲手设计了一种帽子,引领了时尚潮流。
这段的描述就是说,刘邦年轻时非常善于搞人际关系,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在一起,游手好闲、东窜西逛、不干正经事。
他有两个朋友,一个是萧何,他是县里的主吏掾,职务相当于今天的县委组织部长;另一个是曹参,为县里的狱掾,相当于今日的监狱长。
按秦制,十里为一亭。这里所说的里,不是一般大家认为的那个长度单位的“里”,而是说的邻里的那个“里”——即五户为邻,五邻为里。
亭长的职责就是负责这一段的治安警卫,兼管停留旅客、治理民事。比方说邻居之间有谁打架、或者吵架了,亭长就前去解决纷争。
也就是说,刘邦这个“亭长”的职位,有些类似现在的小区居委会,或者村委会中的一个干部。
这个干部并不是很重要,严格说起来,它还不是体制内的官,只是个吏。一般的成年男子,只要服兵役期满,便有资格担任此职。
虽然不是正规的官,但好歹也是个固定的工作,还有稳定的收入,这对于刘邦来说,他已经很满足了。
头部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展示部位,比方说,我们认识一个人,都是从面相上的基本特征来记住此人的,所以,这是真正“露脸”的地方。
但是一个人在着装上,衣服裤子凑合了,那头部就不能太随意了,必须下大功夫来捯饬捯饬才行。
《孝经》中就有一个基本要求:身体发肤,是父母给我们的,我们必须珍惜它,爱护它,因为健康的身心是做人做事的最基本条件,所以珍惜它,爱护它就是行孝尽孝的开始。
刘邦思来想去,给自己定下一个标准——一定要设计一种与众不同的冠帽,好突出自己的特色。
想了好几天,冠帽的样式设计出来了,这种帽子的样式:“高七寸,宽三寸,竹皮为里,漆丝为面”。
当时身为亭长的刘邦,虽然仅仅是个吏,但还管着两个卒:一个卒是亭父,专管杂务;一个为求盗,负责捕“盗贼”。
这天求盗闲来无事,刘邦就给他派了一个活,让他到薛郡找个工匠来,按照自己的设计做成冠帽,做好以后,刘邦试着一戴,真有特立独行的样,就它了!
这种刘氏冠也“凭主而贵”,地位大大提升,最后发展成刘邦的后代在祭祀时才可以使用的冠帽。
这种冠帽,平时不能使用,只有在非常庄重的场合下,才允许佩戴。而且不是谁都有资格佩戴的,刘邦规定:“爵非公乘以上,毋得冠刘氏冠。”